一、夫妻离婚拆迁房怎么分配的
夫妻离婚时拆迁房屋分配要综合考虑。婚姻存续期基于夫妻共有财产或共同安置政策所得,视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。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未增值转化的为个人财产。若与家庭成员有关,分配要考虑其他成员权益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**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**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夫妻离婚后房产继承如何办理?
夫妻离婚后,房产继承办理需分情况。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,其去世后,按法定继承,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,通常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,一方去世,先分割出一半为在世方所有,另一半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。办理时,需先办理继承公证,提供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,确定继承人后,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,提交继承公证书、房产证等。若有遗嘱,需提供遗嘱及相关证明材料,按遗嘱办理继承。需注意,不同地区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差异,应根据当地规定办理。总之,要明确房产性质及继承人范围,依法依规办理继承手续。
三、夫妻离婚农村宅基地如何分配
农村宅基地的分配遵循一定规定。一般来说,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,夫妻离婚时,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。如果该宅基地是婚后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,且双方均有使用该宅基地的权利,通常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。分割方式可协商确定,如一方继续使用,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等。若该宅基地是婚前一方取得,且登记在该方名下,一般归一方所有,另一方无权分割。但如果另一方在婚后对宅基地的建设等作出了贡献,可根据贡献情况主张一定权益。总之,具体分配方式需结合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综合考量,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。
夫妻离婚时拆迁房的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。如果拆迁房是婚后取得,且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双方共同的安置政策所得,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。但如果拆迁房是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转化而来,且没有因婚后因素而增加价值,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。如果拆迁房的取得涉及到家庭成员的因素,分配时还需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。